保安员应了解的现场救护知识(上)
现场救护一般由经过红十字会现场救护培训、取得现场救护证的人员来实施,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容易导致伤病员加重伤情。因此,一般情况下,没有经过培训的保安员不能轻易实施现场救护,而应立即报警或拨打急救电话,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救护人员来实施救护。同时,保安员在发现伤病员时,还要注意先排除险情,如落石、泄露的煤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潜藏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以避免这些险情带来危害。
一、创伤救护知识
(一)止血技术
人体组织损伤、血管断裂后,最易引起大量出血。短时间内大量失血,可使有效循环血量迅速减少,引起失血性休克。严重者,可威胁伤员的生命,是造成早期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及时有效地止血是维持伤员生命的一项重要措施。遇到大量出血的伤员,应首先判断出血的部位和性质,这是抢救外伤出血伤员的关键。动脉出血流速快,流量大,呈喷射状,为鲜红色,伤口较深;静脉出血一般流速较慢,呈暗红色,伤口相对较浅。
现场救护常用的止血方法是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
1、指压止血法
此种方法简便易行,分为直接压迫法和间接压迫法。
(1)直接压迫法
在伤口无异物的情况下,救护人用手直接按压在伤口上,以达到止血目的。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在出血的伤口与手之间垫上干净的物品,如手帕、毛巾、衣服等,以减少对伤口的污染及交叉感染。
(2)间接压迫法
救护人用手压迫出血部位近心端的动脉,以阻断血运,达到止血目的。
间接止血法应注意两点:一是按压时应找准出血部位近心端的动脉;二是压迫时应该将动脉压迫至骨面上。
2、加压包扎止血法
适用于小动脉、小静脉和毛细血管的出血。用大块干净的敷料(毛巾、手帕等)将伤口覆盖(敷料要超过伤口周边3厘米),再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使用加压包扎法止血时,要观察末梢血液循环。如果伤口较深,先用干净的敷料将伤口填塞,再加压包扎止血。救护人员只能填塞肢体上的伤口,绝不能填塞躯干部位(胸、腹)的伤口。
3、止血带止血法(布料绞紧止血法)
适用于四肢受伤出血的伤员,采用其他止血法不能奏效时,可使用止血带。止血带的种类很多,有表带式止血带、气囊式止血带、橡胶止血带。现场找不到这些止血带时,可用布条、领带、围巾等代替,但不可使用电线、铁丝及绳索,以免造成皮肤损伤及肢体坏死。
使用止血带时应注意:
(1)一定要在肢体与止血带之间加衬垫。
(2)部位要准确。上肢出血时,止血带应扎在上臂的上1/3处;下肢出血时,止血带应扎在大腿的中、上部。前臂及小腿因有骨间动脉,故不宜使用止血带。
(3)松紧要适度。不要绑扎过紧,在止住血的前提下越松越好。
(4)要标明时间并定期开放。每隔40-50分钟放松2-3分钟,放松时要慢,不宜过快过猛,放松时要用指压止血法止血。
(5)止血带止血是最后的选择,能用其他方法止住血,绝对不用止血带。
(二)固定技术
对发生骨折、脱臼伤员的有效固定是搬运、转移前必须认真做好的工作,其目的是避免骨折对人体造成新的伤害,如刺伤神经、血管等,科学的固定可以减少疼痛,便于转移。固定骨折、脱臼的材料可以使用小夹板等,如无现成材料,可使用其他材料代替,也可利用健肢固定患肢。
固定技术的要点
1、先固定再搬运
2、遇有开放性骨折,先将伤口止血、包扎后在固定,不要将刺出伤口的骨折端送回伤口内。
3、固定时必须要超关节,如大腿骨折,应超髋、膝两个关节;小腿骨折,应超膝、踝两个关节。
4、固定材料不宜直接接触皮肤,应在皮肤与固定材料之间加衬垫,如围巾、布料、衣服等。
5、固定时绑扎的松紧度要适宜,过松起不到固定作用,过紧容易造成血液循环障碍而引起肢体坏死。
6、四肢骨折固定应将指(趾)末端露出,以观察血液循环。
7、对于脊柱(颈椎、腰椎)损伤的伤员,尽量不要轻易搬动,特别是不要违背伤员意志搬动,特别是不要违背伤员意志搬动。如果怀疑伤员伴有脊髓损伤(最典型的表现是肢体运动及感觉减弱或消失),要让伤员在原地保持原地不动,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
搬运技术
(三)搬运技术
1、徒手搬运
徒手搬运分为单人徒手搬运和双人徒手搬运。
(1)单人徒手搬运。有扶持法、抱持法和背负法等
(2)双人徒手搬运。有杠轿式、椅托式和拉车式等
2、担架搬运
担架搬运要特别注意防止伤员的方法,对脊柱损伤的伤员进行搬运时要特别小心,移动时一定要注意脊柱的稳定。
担架搬运的具体方法:首先上好颈托,一名救护人员专门负责固定伤员的头颈部,其他三名救护人单腿跪于伤员一侧,分别将手臂伸入至伤员肩下、腰部、大腿、小腿。四名救护人员同时用力,使脊柱保持中立位,将伤员抬起,放于担架上,固定好后再搬运。
搬运脊柱损伤的伤员使用的担架应该是硬质的,紧急情况下可使用门板、桌面、床板代替,并在伤员的肩胛下、腰部、膝部、足跟处加衬垫,以免损伤皮肤及局部组织。
二、心肺复苏术
心肺复苏术是一种基本的救生技巧,是指在患者发生心跳骤停的现场同时实施胸外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以维持心脏跳动和呼吸功能的方法。心肺复苏术一般在患者停止呼吸甚至心跳,心脏失去功能的情况下使用。救护人一旦发现有人突然倒地,无意识、无呼吸、无心跳,应立即对其实施心肺复苏,可使心肺功能得以恢复,挽救生命。
(一)现场心肺复苏的步骤
现场心肺复苏包括打开气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三个步骤。
1、打开气道
(1)判断意识。发现有人倒地,首先判断其是否有意识。判断的方法是:救护人双腿分开,与肩同宽,跪于伤病员一侧(一般为右侧)的肩胸部。双手轻拍伤病员肩部,并在其耳边大声呼唤,如果没有反应,则视为无意识。
(2)高声呼喊。对于无意识的伤病员,救护人员立即高声呼救:“快来人啊!有人晕倒了,我是救护人(保安员),请这位先生(女士)赶快帮忙拨打‘120’,打通后请告诉我。”“现场有会救护的,请帮忙!”
(3)将伤病员翻转为心肺复苏体位(仰卧在坚硬的平面上)。如果伤病员俯卧在地,首先将其两上肢上举,再将其远离救护人的腿放在另一条腿上,使双腿交叉。救护人一只手拖住伤病员的后头颈部,另一只手插入其腋下,将伤病员整体翻转向救护人一侧,呈仰卧位,再将伤病员的嘴掰开,观察口腔内是否有异物,如果有异物,要立即取出,并将伤病员的衣服、领带、围巾、腰带等解开。
(4)打开气道。伤病员呼吸、心跳骤停后,舌肌松弛后坠,可阻塞呼吸道,此时用仰头举颏法将气道打开,可使舌根上提,呼吸道畅通。救护人一只手手掌的小指侧缘压住伤病员的前额,另一只手的食指、中指并拢置于下颏,将下颌骨上提,使下颌角、耳垂的连线与地面垂直(鼻孔朝天)。救护人的手指不要压住伤病员下颌的软组织。
2、人工呼吸
(1)判断呼吸。救护人员打开伤病员气道后,立即将耳朵贴于伤病员口、鼻周围,用10秒钟时间一听、二看、三感觉,即听有无呼吸的声音,看胸廓有无起伏,感觉有无呼出的气流。
(2)口对口吹气。用10秒钟时间判断没有呼吸,立即进行口对口吹气两次。
吹气方法:打开伤病员气道,救护人吸一口气,张开嘴,将对方的嘴包严,缓缓持续地吹气,吹气时捏紧对方的鼻翼,用眼睛的余光观察胸廓有无起伏。吹气频率为10-12次/分钟;吹气持续1秒钟;吹气量500-600毫升,胸廓隆起即可。
3、胸外心脏按压
吹两口气后,立即在伤病员胸部正中、两乳头连线水平位置(胸骨下1/2处)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1)按压方法:救护人一手掌根部置于伤病员两乳头连线中点位置,另一手掌与之同方向重叠,十指相扣,掌心和指尖翘起,腕、肘、肩上下垂直,身体上半身前倾,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半身的力量向下垂直按压30次。按压频率为100次/分钟;按压深度为4-5厘米。
(2)按压要求:部位要准确,快速有力按压,每次按压均要允许胸壁弹性回缩到正常位置;按压与解除按压两端时间相等;解除按压时掌根不要离开胸壁;尽量减少按压中断。
按压与吹气之比为30:2,即按压30次,吹气两口。进行五个循环,约2分钟,暂停10秒钟,观察伤病员有无呼吸。如有呼吸,说明心肺复苏成功;如无呼吸,继续进行心肺复苏。
2005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中建议每五个循环更换一个按压者,并要在5秒之内更换完毕,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心肺复苏的成功率。
(二)心肺复苏有效指征
1、伤病员面色由苍白、青紫转向红润;
2、恢复自主呼吸及循环;
3、瞳孔由大变小;
4、眼球转动,呻吟,手足搐动。
(三)心肺复苏终止的条件
1、伤病员恢复自主呼吸及循环;
2、有医务人员来接替
3、经医务人员检查证明已死亡;
4、救护人精疲力竭,无法继续进行心肺复苏
(四)复原体位(侧卧位)
伤病员心肺复苏成功或有呼吸、有心跳,但无意识时,应将其翻转为复原体位(侧卧位)。救护人将靠近自身的伤病员的手臂屈曲置于头的侧方,另一手臂屈曲置于胸前,将其远离救护人一侧的膝关节弯曲。救护人一手扶住伤病员的膝关节,另一手扶住肩关节,轻轻将其朝自身方向翻转呈侧卧位,将伤病员外侧的手掌心向下置于面颊下方,轻轻打开气道,然后将伤病员弯曲的腿置于伸直腿的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