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大型群众活动和娱乐场所的基本知识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人的喜欢在生活之余参加各种各样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娱乐场所活动。关于这些活动的安全知识,你知道多少呢?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规模大、参加人数多、危险性系数高、安全问题突出等特点。在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带来较为严重的危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就是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制制度和安全监督管理措施,保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举办的一部行政法规。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志;

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8、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二)大型群众活动承办者的安全责任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1、落实大型群众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2、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3、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4、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的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5、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6、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8、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1、  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2、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3、  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4、  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在大型群众性互动中的职责为:

1、  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资料,实施安全许可;

2、  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3、  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4、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5、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6、  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五)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的义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2、  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3、  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大致包括两类:一是以人际交谊为主的歌厅、舞厅、卡拉OK场所等,二是指依靠游艺器械经营的场所,如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是政府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及安全状况进行监管的一部行政法规。

(一)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执行行为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1、  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3、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4、  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5、  赌博;

6、  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7、  其他违法范围行为;

(二)  娱乐场所内禁止的活动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3、  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  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6、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7、  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8、  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法律、行政法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  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要求

1、  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

2、  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3、  制订安全工作方案

娱乐场所应当制订安全工作方案,包括应急疏散预案等

4、  疏散通道畅通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

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5、 禁止危险品入内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6、 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7、 悬挂警示标志

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和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8、 建立巡查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9、 聘用正规保安

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10、统一着装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保安员应了解和掌握以上基本知识,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法律和相关安全管理条例,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对妨碍安全活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尽力保障服务区域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